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补助范围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补助方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2.企业可自行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协调同级教育部门认定毕业生身份,或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省内部业务协同平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进行核验。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企业申请时提供材料:招用符合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名单、劳动合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政策时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政策咨询电话:0516- 86238470
经办机构地址: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B310办公室
邳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2年8月